我喜歡很瘦的人穿TSHIRT時手臂的感覺,他的手臂在鬆垮的袖子間,布料和皮膚形成一個空間,白皮膚,黑皮膚,TSHIRT一定是黑色的,他爽的話紅色也可以,一定要是合身的,大尺寸NG。胖子的話,KEVIN SMITH,穿可愛的衣服,大大的眼睛,喔,你好可愛耶。
我喜歡一個地方,那個地方有一個出口,一個入口。我在外面的時候就會知道那是一個安全的地方,它不能有太多的進出路徑,如果有太密集的樓梯不行,最好是狹長的,這樣很像一個故事,這樣我走進去的時候可以從A走到B,眼睛取景。最好有塊空地可以坐在地面上,上面最好有灰塵,必定不是新的。
我喜歡音樂,有人唱歌的,男生女生都可以,可是唱歌的人不能想像他自己是一座唱歌機器,他要先想像他是一個人,喔,他也不必是一個人類,可是他是一個人,他割開他自己讓我看見他的靈魂,如果我閉上眼睛就可以看見他的靈魂。並且殺人的電吉他。喔,一種鼓聲聽見了就會知道那是全神灌注的,JIM BLACK,全神灌注地把自己失去掉。有一個人在我耳邊失去他自己實在讓我非常感動得意。不是為了他而是為了這種情境於是我也失去自己。
現在有一塊空地,附近有石頭繞了一圈,秘教儀式那樣的,有風晴朗春天。一個人站在那裡,背對我正在穿一件黑色TSHIRT,我看到他把手穿進袖子裡時忽然升起一股衝動想叫他別這麼做,我不想看他把衣服穿好。來不及了我看到他已經穿好抓抓下擺轉過身對我笑著,他剛剛正在對我表演,那是一種炫耀的笑,我很確定。不是,我不想看他的身體,甚至我不想看到他每一吋皮膚,但是他臉上的笑光彩奪目,他的皮膚很好,他的身材扁平,他是一個,他,是一個小孩,他在炫耀他的無邪的不男不女,和停格在那一塊空地的永恆青春。而我在考慮要不要跨過去割他一刀。想像如果我割開他就會流血,會噴出來的,血會浸濕他的眼睫毛,大大的眼睛會驚懼地瞪著我,拒絕我,我就會獲得一種毀滅的娛樂活動的喜悅。我越看著他越不能制止地想像這種可能的喜悅。喔,我到底要不要割他,喔。
可是我一跨進去,他就後退一步,我越是進入他就越離開,他越離開我我就越想接近。我假設他可能跑得很慢,我衝向他並且將他緊緊地抱在懷裡,他沒有掙扎,就好像我會抱他是他假設好的,他沒有拒絕我,他甚至開始咯咯笑,笑的越來越大聲異常開心的毫無惡意的小孩笑,他簡直是一個瘋掉的小孩了。
我忍不住鬆開他。我問他,你是不是瘋了?
我一鬆開他,他就跑開了。
我根本不知道會這樣阿。幹,我又沒有親他。
他跑回來,手上拿了一把小刀朝我脖子上割開一刀。
他對我說,你應該說什麼?
我說:謝謝你。
我一邊緊緊地抱著他一邊讓血的河流浸濕他全身。
他的衣服濕了。他的身體濕了。他的眼睛濕了。
我跟他用同一種液體浸濕並緊密相連。
風裡有灰塵。我們是空地上的一塊化石。